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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有窍门
发布日期:
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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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实施多年的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物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慢”),病种和覆盖人群不断增加,各种人员的门慢记账待遇也提高了,令广大老年人更好了解这一政策,顺利享受门慢记账待遇呢?我院医保办主任张佩芳就此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参保人最多可办理3种门慢申请
75岁的广州退休职工赵大爷,4年前确诊了患有高血压病和类风湿关节炎,办理了这两种病种的“门慢”申请。后来他又被确诊患有冠心病和帕金森病,原本也想象上次那样增加申请这两种“门慢”,却被告知最多只能再申请一种门慢病种。赵大爷纳闷了:“我确实是患上门慢范围内的4种病啊,为什么不能让我都申请呢?
张佩芳:按照现行广州市医保政策规定,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3种指定慢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医生的做法是符合医保政策的。参保人不妨先选择其中3种病情较严重、需服用的专科药物种类较多、价钱较贵的门慢病种进行申请,以减轻自己的医疗负担。若原申请病情稳定且服药不多,可向申请医院取消门慢病种。
治疗、检查费用
均不能享受门慢记账待遇
王姨退休后发现患有糖尿病,医生建议其申请办理“门慢”项目以便能多享受医保记账。办理后,王姨发现,医保结算单上只有糖尿病药物才享受65%的记账,而医生同一张处方开出的“测血糖”检验费却一分钱都没能记账,这让王姨甚感疑惑。
张佩芳:只有符合该病种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的药费才能纳入该病种“门慢”记账,超出市医保统一规定的专科药品范围的药费不能记账;另外所有的治疗、检查(检验)费用均不能享受“门慢”记账待遇。因此像王姨这样同一张“门慢”处方开出的“测血糖”检验费,不属于专科药费,所以也是无法记账的。
住院期间
不能同时享有“门慢”待遇
陈阿姨办理了糖尿病门慢项目后一直服药控制良好,然而今年2月份在家中不慎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一直在吃的糖尿病药快吃完了,陈姨就拿着医保卡和“门慢”病历到门诊糖尿病门慢专科要求开药,没想到却被告知“住院期间不能开门慢处方和享受门慢记账”,那药吃完了怎么办呢?
张佩芳:按规定,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慢”以及普通门诊统筹记账、门诊特定项目等各种门诊记账待遇。陈姨可向住院部主管医生反映,住院医生会根据具体病情来判断是否继续服用,并决定是否开出药物。住院期间虽暂时不能享受另一种医保记账待遇——按照住院记账比例进行相应记账。
首次申请“门慢”须到具有申请资格的二、三级医院办理
53岁的李先生2年前在附近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记账待遇。几天前李先生被确诊患有高血压病,需长期服药。该社区医生建议其到具有“门慢”申请资格的二、三级医院去申请高血压门慢,但张先生有点糊涂了:“门诊定点我选了你这间社区医院定点门诊记账,现在还能去其他医院申请这个门慢记账吗?”
张佩芳:其实李先生是把广州医保两种不同的门诊记账待遇混乱了。2年来李先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享受的是“普通门诊统筹记账待遇(即最高记账300/月)”,这种食必须进行定点后才能在已定点医院享用相应记账待遇。比如刚发现并建议申请的是“门慢记账待遇”,这种待遇是不需要定点的,但首次申请须到具有申请资格的二、三级医院办理,申请成功后终身有效,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到广州市任何一家具有“门慢”治疗资格(即能开门慢药)的医院(包括一、二、三级医院)就医。(医保办)